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國資綜合[2014]781號
國資委關于做好云南魯甸地震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中央企業:
8月3日16點30分,云南省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震源深度12公里。國資委、國資委黨委高度重視,張毅主任立即作出重要批示,緊急部署中央企業抗震救災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啟動抗震救災應急機制。凡在災區有所屬單位和機構的中央企業都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要求,切實做到組織落實、人員到位、措施有力、處置及時。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落實責任。企業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負責人要親自抓好具體落實,保證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積極投身抗震救災工作。中央企業要全力以赴搶救受傷人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