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資分配[2006]243號
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中央企業計提的技術獎酬金(“四技”收入)和業余設計獎,對激勵企業加大技術投入、調動科研設計人員積極性、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實施中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一些企業計提標準不規范、提取金額較大等。為進一步規范企業收入分配渠道,加強人工成本管理,現就中央企業(含子企業)計提技術獎酬金和業余設計獎管理(試行)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有關政策規范計提的中央企業,可一次性納入工資總額
根據《〈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3]161號)中將各種單項獎及其他工資性支出納入掛鉤工資總額基數的有關要求,經國資委核定后,企業可申請將計提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