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業:
在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的共同努力下,我委2004年提出的中央企業法制建設三年目標如期完成,中央管理主要領導人員的53家企業全部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150家中央企業普遍建立了法律事務工作機構,企業法律顧問在參與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和重大經營決策法律論證、合同法律審核把關、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鞏固中央企業法制建設成果,我委決定在中央企業開展評選先進法律事務機構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中央企業總部法律事務工作機構,中央企業重要子企業法律事務工作機構。
二、評選條件
(一)已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總法律顧問崗位到位,職責到位,機構到位;法律事務機構是企業獨立的職能部門。
(二)企業法律事務工作規章制度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