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文件
國資廳評價〔2003〕53號
關于印發清產核資工作問題解答(一)的通知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國資委令第1號)及相關清產核資工作文件的精神,幫助企業了解國家統一的清產核資工作制度,現將《清產核資工作問題解答(一)》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映。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清產核資工作問題解答(一)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國資委令第1號)及相關清產核資工作文件公布后,我們陸續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