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試行國有企業兼并破產中若干問題的通知(原國家經貿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以下簡稱《破產法》)和《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關于鼓勵和支持18個試點城市優勢國有企業兼并困難國有工業生產企業后有關銀行貸款及利息處理問題的通知》、《關于防止銀行信貸資產損失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的規定,各試點城市加大了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兼并、破產工作力度,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工作取得了進展。為進一步推進此項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企業兼并、破產中的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立“兼并破產、減員增效”機制是深化企業改革、促進經濟發展、保持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是當前進行企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各企業在實施兼并、破產中,要依法規范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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