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
(1994年1月15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9月26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改根據2001年1月12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廢止5件地方性法規、取消27件地方性法規中60項行政管理項目的議案》修改2002年8月2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根據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改根據2005年6月2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