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建設檔案管理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73號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建設檔案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6月24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自治區主席巴特爾
2010年6月30日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鎮建設檔案的管理,保護和利用城鎮建設檔案,為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城鎮建設檔案的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城鎮建設檔案,是指在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紙、圖表、聲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