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以下簡稱隱性債務)風險,明確要求對隱性債務問題終身問責、倒查責任。近年來,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加大工作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肅查處新增隱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化解不實(以下簡稱化債不實)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有關地方和部門切實開展隱性債務問責工作。為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將2022年以來查處的8起隱性債務問責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湖北省部分地區要求省屬國有企業墊資建設新增隱性債務。2008年以來,隨州市、咸寧市、鄂州市及所屬華容區、荊州市及所屬荊州區、宜昌市及所屬宜都市、黃岡市黃梅縣、恩施州恩施市、荊門市鐘祥市等地政府,以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襄陽東津新區(襄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與湖北聯投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