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2014年2月2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21號公布根據2018年12月1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規范勞動能力鑒定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國家標準,對工傷職工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組織進行技術性等級鑒定,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含直轄市的市轄區、縣,下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