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監管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出資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國有資產安全,規范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管理,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378號令)等有關規定,現就監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做好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范圍
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仲裁或者可能引起訴訟、仲裁的案件:(1)涉案金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2)企業作為訴訟當事人且一審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3)可能引發群體性上訪或者系列訴訟的;(4)其他涉及出資人和企業重大權益或者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
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處理
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處理,應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統一負責,分管有關業務的企業負責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