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關于加強和改進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醫保辦發〔2023〕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醫藥集中采購機構: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以下簡稱”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實施以來,在營造公平公正的醫藥采購交易環境、推動醫藥企業誠信經營、維護規范的藥品耗材價格秩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向生產企業穿透不到位、失信處置不及時等問題。為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制度落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擔當
各省級醫藥集采機構要切實承擔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工作實施主體責任,在準確把握運用裁量基準和操作規范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失信評級處置工作,原則上在接到國家醫保局通報相關案源6個月內完成評級處置,各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