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市屬企業資產損失財務核銷行為,加強財務監督,促進企業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參照省國資委《安徽省省屬企業資產損失財務核銷工作規則》(皖國資評價〔2019〕21號),結合市屬企業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以下簡稱所出資企業)、直接監管企業及其各級全資、控股、實際控制的子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資產損失財務核銷工作,適用本規則。
第三條本規則所稱資產損失財務核銷是指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和相關規定,取得合法、有效證據證實發生了實質性且不可恢復的事實損失,對其賬面余額和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進行賬務處理的行為。
第四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