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職改[2005]3號
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我省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新要求,完善和創新政工專業職務評聘工作機制,建立科學、客觀、公正的政工專業人才評價體系,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政工隊伍,為加強和改進基層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人才支撐,根據中辦發[1990]8號、中宣發文[1990]8號、湘辦[2000]62號、湘宣字[2002]32號文件以及全國政工專業職務評定工作領導小組、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訂《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第二條思想政治工作專業職務,是根據思想政治工作特點和需要設置的專業工作崗位。思想政治工作專業職務的名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