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資〔2021〕317號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
為夯實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機關本級及其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等各級行政單位和各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部門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房屋資產管理基礎,解決底數不清、賬實不符、賬賬不符等問題,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國管資〔2009〕167號)等有關規定,現就規范和加強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房屋資產入賬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規范和加強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房屋資產入賬工作的重要性
(一)規范和加強房屋資產入賬工作是落實全國人大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的必然要求。從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全國人大財經委關于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調研情況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