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網絡通信活動管理規定
西藏自治區網絡通信活動管理規定
發布日期:2021-12-0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21年12月3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68號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網絡通信活動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網絡通信活動,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網絡通信活動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使用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可視電話、電腦、即時通信、可穿戴網絡設備等網絡通信工具產生的活動。

第三條?堅持黨對網絡通信活動管理工作的領導。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網絡通信活動的監督管理,公安、國家安全、通信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絡通信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
繼續閱讀(剩余:88.41%)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22353020231213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英德市| 太仆寺旗| 长白| 普陀区| 大丰市| 安康市| 福安市| 绿春县| 四子王旗| 淮安市| 麟游县| 太原市| 荣昌县| 岫岩| 曲阜市| 邻水| 扶风县| 太白县| 炉霍县| 堆龙德庆县| 名山县| 从化市| 南部县| 崇仁县| 威海市| 清丰县| 丹江口市| 秦安县| 崇文区| 三江| 鲜城| 镇宁| 佛教| 广元市| 砀山县| 大洼县| 财经| 海丰县| 洪湖市| 康乐县| 清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