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管理辦法(修訂)
西藏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管理辦法(修訂)
發布日期:2020-12-0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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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管理辦法(修訂)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起草

第三章合法性審核

第四章審議決定和公布

第五章備案審查和清理

第六章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備案和清理工作,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推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核、審議決定和公布、備案、清理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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