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發〔2023〕13號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
《西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自治區級統籌實施意見(試行)》已經2023年4月20日十二屆自治區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2023年4月27日
西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自治區級統籌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36號)、《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藏黨發〔2021〕28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