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職工代表大會條例
西藏自治區職工代表大會條例
發布日期:2009-10-2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09]5號

《西藏自治區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已經2009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9年8月13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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