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公文往來,根據企業要求及近期中央企業有關工作進展情況,按照公認性、習慣性、易分辨和不超過6個字以及企業自愿的原則,擬對有關中央企業簡稱進行規范。規范后的中央企業簡稱(見附件)用于我委與中央企業及有關部門往來公文等行政辦公方面。
各有關單位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日起5個工作日內函告國資委辦公廳(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6號,郵編:100053)。
聯系人及電話:國資委辦公廳010-63192375
附件:有關中央企業規范簡稱表
國資委辦公廳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有關中央企業規范簡稱表
1、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擬用規范簡稱:航空工業
2、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
擬用規范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