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11號
《浙江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長李強
2013年1月11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保護企業國有資產安全,實現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企業國有資產,是指本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企業各種形式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包括國家出資企業及其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
本辦法所稱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