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發布日期:2019-03-02|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14年2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9號公布根據2019年3月2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
繼續閱讀(剩余:93.96%)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3171920231220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桦南县| 新泰市| 响水县| 宁德市| 东海县| 尚义县| 沛县| 前郭尔| 集贤县| 广饶县| 丰城市| 嘉善县| 绥江县| 孟村| 洛浦县| 神池县| 石城县| 余庆县| 临泉县| 涡阳县| 阿巴嘎旗| 科技| 昌图县| 定安县| 运城市| 柏乡县| 旺苍县| 江北区| 巴南区| 高淳县| 建昌县| 永顺县| 祁连县| 宝山区| 利津县| 平果县| 额敏县| 铁岭县| 融水| 新干县| 红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