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建建字[2007]483號
各市建設局(建委),省直有關廳、局,各工程質量監督站:
為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管理,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為,確保建設工程質量,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執行。
一、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對各類檢測機構資質開始重新申報和就位,就位工作2008年9月1日前結束,2008年9月1日以后,現有《工程檢測試驗資質證書》自行作廢,各檢測機構不得持作廢后的證書繼續開展工程質量檢測試驗工作。
二、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專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管理辦法》,同時認真組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