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建設〔2021〕334號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水利工程造價管理,規范造價執業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我部制定了《注冊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管理辦法》,已經水利部部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水利部
2021年11月8日
注冊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水利工程造價管理,規范造價執業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和投資效益,維護公共利益和水利建設市場秩序,依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建人〔2018〕67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注冊造價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