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河湖〔2020〕177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加強河湖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涉河建設項目)管理,關系到防洪安全、河勢穩定、生態安全,是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加強河湖管理保護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在河湖“清四亂”工作中,一些地方未批先建、違規審批涉河建設項目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今年汛期,新聞媒體對一些違法違規涉河建設項目也有報道,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為進一步加強涉河建設項目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現就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積極踐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