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配規發〔2020〕209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出口許可證的簽發工作,實現發證業務的標準化、制度化和科學化,依據《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發證機構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商務部委托配額許可證事務局(以下簡稱許可證局)監督、檢查、管理和指導全國出口許可證發證機構的出口許可證簽發工作。許可證局對商務部負責。
第三條本規范所稱出口許可證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以下簡稱出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可以是紙質證書,也可以是電子證書,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口許可證電子證書的申請簽發使用,適用本規范和《貨物進出口許可證電子證書申請簽發使用規范(試行)》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本規范所稱發證機構是指商務部和受商務部委托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