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遵義市經濟社會發展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需要,切實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健全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市(州、地)級統籌工作的意見》(黔人社廳發〔2010〕42號)文件精神,結合遵義市基本醫療保險運行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遵義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
(一)遵義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政策由市統一制定,各縣(區、市)不得自行出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政策。
(二)遵義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市統一核算辦法、統一調度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