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國資委 山西省民政廳
山西省住建廳 山西省財政廳
關于山西省國有企業辦市政、社區管理等職能分離移交的實施意見
晉國資發〔2017〕3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各省屬企業,駐晉中央企業:
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和《國務院關于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19號)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的指導意見》(晉發〔2017〕26號)和《山西省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實施意見》(晉辦發〔2017〕41號)精神,根據國務院國資委、民政部、財政部、住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