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資產權[2006]28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選擇確定全省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定點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國資委、省直各部門、各省屬企業、各產權交易機構: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以下簡稱3號令),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做好產權交易機構選擇確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資發產權[2004]252號),按照“打破區域限制、促進資源共享、立足規范運作、利于長遠發展”的原則,現就選擇確定我省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定點機構,規范全省產權交易市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前先選擇確定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為國有產權交易的定點機構,承擔為全省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職責范圍內的國有產權交易提供場所、設施、信息和鑒證服務等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