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業:
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全面、系統地了解中央企業投資情況,根據《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16號)要求,現就做好2015年投資完成情況和2016年投資計劃報送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資分析報告。請按照投資分析報告提綱(見附件)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投資報表。2015年投資完成情況報表請見《關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業財務決算管理及報表編制工作的通知》(國資發評價〔2015〕155號)中的“附件6-1.2015年度中央企業投資完成情況表”,共計4張。2016年投資計劃報表請見《關于印發2016年度中央企業預算報表的通知》(國資發評價〔2015〕122號)中的“附件4-1.2016年度中央企業投資計劃情況表”,共計4張。投資報表填寫請參照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