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國資發法規規〔2021〕80號,文件提出“著力健全法治工作體系”。該法規將在健全領導責任體系方面,堅持企業黨委(黨組)對依法治企工作的全面領導,不斷完善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工作機制,推動各項要求向子企業延伸。
在健全依法治理體系方面,指導企業高度重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統領地位,科學配置各治理主體權利、義務和責任,落實總法律顧問列席黨委(黨組)會、董事會參與研究討論或審議涉及法律合規相關議題,參加總經理辦公會等重要決策會議制度,將合法合規性審查和重大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事項必經前置程序。
在健全規章制度體系方面,明確法務管理機構歸口管理職責,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執行、評估、改進等工作機制,加強法律審核把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