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財教〔2016〕27號
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本市市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和本市有關規定,我們對《上海市市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滬財教〔2011〕43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文件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
2016年8月15日
上海市市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本市市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上海市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