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局;各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經營性物業貸款作用,滿足房地產行業合理融資需求,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確業務管理口徑
本通知所稱經營性物業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向持有已竣工驗收合格、辦妥不動產權證書并投入運營的綜合效益較好的商業性房地產的企業法人發放的,以經營性物業為抵押,實際用途投向物業本身或與房地產相關領域的貸款。商業性房地產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綜合體、購物中心、商務中心、寫字樓、酒店、文旅地產項目等,不包括商品住房、租賃住房。除本通知所稱經營性物業貸款外,其他貸款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二、堅持依法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