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規〔2021〕4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城市管理委(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務局,重慶市經信委,海南省水務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現將修訂后的《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市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以下簡稱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城市供水、供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