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 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提高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質量,推動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有企業黨組織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強化使命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