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發布日期:2020-12-27|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將刑法第十七條修改為:“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
繼續閱讀(剩余:95.73%)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03152520240210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怀仁县| 武强县| 大新县| 延长县| 太谷县| 精河县| 启东市| 安远县| 巫溪县| 双辽市| 徐汇区| 万全县| 弋阳县| 西安市| 且末县| 砚山县| 花莲县| 隆化县| 浦北县| 舞钢市| 万源市| 阜康市| 噶尔县| 留坝县| 江西省| 周宁县| 夹江县| 固原市| 特克斯县| 磐石市| 桐城市| 富源县| 康平县| 新昌县| 青川县| 永寿县| 静宁县| 墨竹工卡县| 仙桃市| 英山县| 太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