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關稅〔2024〕18號
上海市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委員會,上海海關,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國發〔2023〕23號)相關要求,現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含臨港新片區)暫時進境修理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含臨港新片區)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以下稱試點區域),對企業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自境外暫時準許進入試點區域進行修理的貨物實施保稅,復運出境的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不復運出境轉為內銷的,按要求辦理進口手續,以修理后貨物的實際報驗狀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