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1年第7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貫徹實施民法典,做好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與民法典的有效銜接,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銀保監會對現行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銀保監會決定:
一、對3部規章、115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附件1)
二、對14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三、對4部規章、7件規范性文件與民法典不一致的條款予以修訂。(附件3)
附件:1.銀保監會決定廢止的規章、規范性文件
2.銀保監會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
3.銀保監會決定修訂的規章、規范性文件
附件1
銀保監會決定廢止的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