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
發布日期:2020-11-12|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20年11月12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0年第11號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保險代理人的經營行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公司的委托,向保險公司收取傭金,在保險公司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個人保險代理人。

本規定所稱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本規定所稱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是指利用自身主業與保險的相關便利性,依法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企業,包括保險兼業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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