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近日印發《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銀保監會令〔2020〕7號,以下簡稱《程序規定》),有關部門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發布《程序規定》的背景是什么?
現行許可程序類規章《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銀監會令2006年第1號)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保監會令2014年第2號)存在程序標準不統一問題。為規范并統一銀行業和保險業行政許可實施行為,適應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形勢要求,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和科學化,銀保監會印發了《程序規定》。
二、《程序規定》對行政許可實施程序作出了哪些新規定?
首先,增加了中止審查和恢復審查程序。存在“申請人或相應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行政機關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