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規〔2024〕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復機制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2021年1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復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滬府辦規〔2021〕1號)同時廢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7月11日
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復機制的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保障信用主體的公共信用信息修復權益,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3號)和《上海市社會信用條例》等,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關于各級信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