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優惠原產地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正確確定優惠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的原產地,規范海關對優惠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海關對優惠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
第三條從優惠貿易協定成員國或者地區(以下簡稱成員國或者地區)直接運輸進口的貨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產地為該成員國或者地區,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相應優惠貿易協定對應的協定稅率或者特惠稅率(以下簡稱協定稅率或者特惠稅率):
(一)完全在該成員國或者地區獲得或者生產的;
(二)非完全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