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
發布日期:2024-11-0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能源規劃

第三章能源開發利用

第四章能源市場體系

第五章能源儲備和應急

第六章能源科技創新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適應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需要,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能源,是指直接或者通過加工、轉換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種資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氣、核能 ……
繼續閱讀(剩余:94.61%)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02124320241111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小金县| 怀化市| 曲沃县| 建平县| 柘荣县| 石棉县| 婺源县| 乌什县| 个旧市| 屯昌县| 福清市| 贺兰县| 武山县| 格尔木市| 水城县| 珲春市| 广灵县| 蕲春县| 渭源县| 枝江市| 东丰县| 大冶市| 宝兴县| 达日县| 海盐县| 桓台县| 鲁山县| 麟游县| 广安市| 淮安市| 辉县市| 阿鲁科尔沁旗| 凤翔县| 聂荣县| 子长县| 平顶山市| 崇信县| 莱西市| 兴义市| 黄骅市| 沙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