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稅收政策的公告
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稅收政策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4-12-11|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央宣傳部

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稅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中央宣傳部公告2024年第20號

為進一步支持轉制文化企業發展,現就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可以享受以下過渡期稅收優惠政策:

(一)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轉制為企業的,自轉制注冊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轉制為企業的,自轉制注冊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對其自用房產免征房產稅。

上述所稱“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事業單位。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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