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宿遷市人民政府令第14號發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規范全市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活動,全面提升建設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防范建設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政府投資條例》和《江蘇省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預算安排資金對政府投資工程進行集中建設的活動及其相應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是指由市、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專業單位(以下稱實施單位)對政府投資的各類新建、改建、擴建、維修改造等非經營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照項目管理層級實施統一專業化管理,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