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0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49號公布?根據2019年12月23日《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23年12月31日《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甘肅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等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用建筑節能管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和資源的利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民用建筑及其用能系統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既有民用建筑改造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規劃、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和建筑物使用設備的運行管理過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