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50號公布?根據2023年12月30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69號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程序,加強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是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行政許可行為。
第三條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市(州)、縣(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實施、管理和監督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