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
令2024年第187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2024年12月22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87號發布自2024年12月22日起施行)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維護法治統一、優化營商環境、打造法治政府等有關工作部署要求,根據法律法規制(修)訂及國家政策調整變化情況,省政府對涉企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經清理,省人民政府決定:
一、對4件省政府規章予以廢止。
二、對4件省政府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江蘇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省政府規章
2。江蘇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的省政府規章
附件1
江蘇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省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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