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關于深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
國市監計量發〔2025〕23號
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重慶市市場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延長授權國務院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有關規定期限的決定》,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持續深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革事項
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等6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繼續取消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考核發證及強制檢定,但應滿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