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
(2019年8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5號公布根據2022年9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1號第一次修正根據2025年3月1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01號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的抽樣檢驗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國性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監督指導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