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229號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已經2025年4月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5年第4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5月19日起施行。
主席?吳清
2025年4月18日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
(2015年10月29日證監會令第118號公布根據2022年5月31日證監會令第199號《關于修改〈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的決定》修正2025年4月18日證監會令第229號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明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派出機構)監管職責,完善證券期貨基金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期 ……
